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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团支部班委会干部竞选制度
2017-12-08 09:42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给学生提供一个充分锻炼自己的机会,着力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的意识,增强集体凝聚力。 

二、具体内容和竞选流程: 

(一)竞选职位: 

团支部书记、班长、学习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心理委员(一男一女)。 

(二)竞选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自荐或推荐、民主竞选相结合的方式。 

(三)竞选时间:每年9月中旬。 

(四)竞选条件: 

1、政治上要求进步,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为人正派,有愿为同学服务的工作热情,富有团队精神。 

2、学习主动、认真,勇于钻研,能按规定完成各科学习任务,除新生班外成绩应达到班级前50%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与其它班团干部合作独立开展工作,并能配合辅导员及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开展各项活动,积极营造乐观向上的班级文化氛围。 

(五)竞选工作流程: 

1、在班级黑班上标注班委名称。 

2、辅导员与小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每位竞选人员进行三分钟演讲,并将自己名字写在黑板竞选名称后面。 

3、竞选完毕,组织全班投票,辅导员对票数进行综合评估,同意票数最高的当选,班委试用期为半学期,合格后,正式当选。 

4、公布竞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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