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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文件
2013-09-11 13:42  

 

 

 

 

 

 

 


黑高工委联字〔201326

 

 


关于转发省纪委坚决刹住中秋国庆“两节”

期间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各市(行署)教育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教育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教育局,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省纪委《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抓好宣传教育。要把廉洁过“两节”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的实际行动,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学习宣传《通知》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清廉意识,自觉执行《通知》规定要求,严格廉洁自律,守住道德底线,不碰纪律红线,清正廉洁过“两节”。

二要严明纪律要求。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切实做到“五个严禁”。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教师不得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不得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不得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财物。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要把纠正“四风”、执行“五个严禁”摆上突出位置,建立长效机制。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带头落实《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职,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于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查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399

 

 

 

 

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99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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