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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在全省高校开展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03-23 10:59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高校教育“微腐败”专项政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进行专项整治在职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擅自利用学校资源谋取个人利益、在招生、考试、保研、入党、就业、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收受好处、所要贿赂的行为,以及其他利用教师身份谋取私利和利用教师身份谋取私立行为。请各位教师严肃认真学习《十项准则》,做到应知应做,必知必做,入脑入心。坚决做到不在规矩之外人为设限,切实增强底线意识,守住师德红线。对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坚决依规依法严肃惩处。

整治时间:2019年春季新学期开学起至2020年秋季寒假结束止。

若发现教师存在上述违规违纪行为,请拨打电话进行举报:5510032、5510092、5510239。

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

2019年3月23日

 

附件【省教育厅专项整治微腐败工作方案.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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