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音乐与舞蹈学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保障学习效果,特制订组织学习管理和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为了确保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学习计划的顺利实施,加强对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洪波
成 员:李鑫 张雷
(二)学习制度。结合总支的工作实际,将总支学习制度与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融为一体,逐步建立健全并量化细化学习制度。
一是学习计划安排制度。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学习内容和重点,坚持按照每月制定阶段性理论学习计划,使广大教师党员心中有数。
二是学习辅导制度。要求领导干部联系党员,即学习辅导和思想交流,达到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促进的目的。
三是学习培训制度。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学者为教师党员干部作各类专题讲座。
(三)考勤制度。严肃学习纪律,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每次学习都要做考勤纪录,如有外出学习、开会或急事必须提前向总支书记或党支部书记请假。凡集体学习或集体培训中缺席2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不得评选为优秀党员。
(四)检查考核制度。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考核的办法。规定平时学习不定期检查,年底进行集中检查。教师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总支书记签字审核,作为年度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激励机制。将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纳入每年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之中,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党支部进行评选及表彰奖励。
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