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责任制度
1.党支部书记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做到创先争优活动、学风建设活动和日常管理活动同安排部署、同检查督促、同考核奖惩,努力实现创先争优与学风建设活动和日常管理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本着勤俭节约、保证必需的原则进行,落实具体人员、职责、场地、经费,确保创先争优活动顺利进行。
二、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制度
1.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党支部重点围绕推动学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重点任务完成、创建“五个好”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服务群众为学生办实事等方面做出承诺。党员重点围绕“五带头”,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等方面做出承诺。
2.基本要求。一是准确把握要求。二是注重结合实际。三是注重联系群众。四是注重分类指导。
3.方法步骤。教工、学生党支部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承诺;学生党员向党组织、群众承诺为主要内容的“双向承诺制”。按照调研走访、提出事项、审核确定、公开公示、履行承诺、组织评诺步骤进行。
4.有关要求。党支部和党员承诺要通过网络、宣传板、各种会议等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承诺,接受老师和同学监督。要坚持诺必践、践必果,做到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应要求限期整改。
三、创先争优活动点评制度
1.点评对象。党总支负责对教工、学生党支部成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教工党支部对内部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学生党支部对内部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
2.点评内容。实事求是地肯定党组织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3.点评程序。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二是总结汇报工作;三是提出点评意见;四是进行整改落实。
4.点评原则上每年度1次,也可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也可灵活点评方式,采取书面点评总结汇报等形式,确保工作落实。
四、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制度
1.党组织要及时通过材料、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布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情况。
2.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3.每年年底,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书面或口头述职工作,对党支部、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要组织部分群众代表进行评议。
4.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评选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
5.创先争优活动结束后,党支部要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经验、效果以及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向上级党组织、党员和群众通报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五、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比制度
1.考核评比分为阶段考核评比与全面考核评比两项。阶段考核评比工作在各实施阶段结束时开展,全面考核评比在整改创先争优活动全面结束时开展。
2.考核评比主要内容为党支部及党员落实创先争优活动总体目标要求、各实施阶段分段目标要求等情况,其中全面考核评比要综合考评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载体、组织领导、活动成效等。
3.考核评比方式主要查阅资料、走访了解、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等。
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