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督,规范教学行为,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根据《大庆师范学院关于进行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若干规定》文件要求,学校决定从5月6日开始进行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5月6日至 5月17日为院(部)自查阶段
5月18日至5月24日为教务处检查阶段
二、检查内容
1.常规检查
按照《大庆师范学院关于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若干规定》(庆师院发[2004]61号)、《大庆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试行)》(庆师院发[2008]56号)、《大庆师范学院教学管理规程(试行)》(庆师院发[2008]55号)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全面检查,保证教学秩序平稳运行。同时可根据各自的教学工作特点安排其它方面的检查。
2.重点检查
(1)课堂教学质量(包括理论与实验)。
(2)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执行情况。
(3)检查2009级学生实习情况。根据《大庆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管理规定》(庆师发[2011]35号)、《大庆师范学院专业实习的有关规定》(庆师院发[2005]14号)文件的要求,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实习各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并做好实习指导及检查记录。教务处将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
(4)实验室开放、技能训练检查。
(5)教学研究活动计划执行情况(要有相关活动记录)。
(6)检查各师范专业2011级、2012级学生规范汉字书写训练、教师口语训练、应用文写作训练开展情况。
三、检查方式
1.校院(系)结合,以院(系)为主。各院(系)是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主体,可以系为单位进行检查,也可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教务处将对各院(系)教师授课情况、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通过检查,了解教学工作的基本情况,找出影响教学质量提高的因素,认真总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促进教学工作上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3.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反映情况,及时进行交流。
4.召开教师座谈会,听取教师意见,解决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几点要求
1.各院(系)要认真学习“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方案”,继续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2.各院(系)成立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3.在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之前,各院(系)制定本单位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具体安排,内容要详细具体。
4.各院(系)应安排本单位领导及系主任听课,对本单位的优质课程要组织全体教师进行观摩学习。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期间,要求院(系)领导听课不少于2学时。
5.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切实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6.做好师生思想动员工作,调动教师、学生积极性,保证检查质量。
7.在期中教学检查之后,各院(系)认真进行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总结,并于5月22日将总结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8.各院(系)的检查材料要存档。
大庆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