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院长领导下全面主持本系的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学校和学院的决定、决议,完成学校、学院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与计划及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二、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领导制订本院系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
三、负责本系的专业方向设置,组织制定和修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的组织和建设工作。
四、主持本系的教学规范化建设与管理
1.领导讨论制定和修订本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 、实验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教材及其它教学文件。
2.组织做好课程、实践基地、实验室、教材及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定期检查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工作的进度与效果。
3.定期检查本系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审批学年或学期教学任务,审批授课计划,检查各课程教材的选用情况;审核教师课时分工、教学工作量(含外聘)工作;督促、组织新教师、开新课、新开课教师试讲、听课观摩教学。
4.组织好考试的命题、试卷印刷、成绩评定及教学质量分析工作。
5.检查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和教师的日常工作情况,了解本系教师教学情况,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6.做好见习、实习、毕业论文及实践课程所需经费的预算、使用和审核工作;组织安排好与本系有关的见习、实习、社会调研、毕业论文以及答辩等工作。
7.负责本院的教学档案、教学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五、配合学院做好本系的科研学术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组织科研及教改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和督促系(教研室)完成年度学术活动计划。向学院提交本系的教师科研、教学改革、艺术创作、学术活动等各项计划。
六、经常和本院学生管理部门交换情况,使学生管理部门及时了解本院的工作计划和有关的重要工作,以便得到学生管理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与学生管理部门一起做好学生就业工作。
七、对本院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树立教书育人、健康向上、团结协作的院风。做好全院人员学期和长远的工作安排,对教师的思想业务进行定期考核,对本院人员的使用、职称评定、奖惩、进修等提出具体意见。
八、负责与本院有关的校内外培训及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出席学院召开的院务会议,主持系(教研室)例会,参加制定或修订有关专业的教学计划;对学校、学院发展和改革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十、配合学校、学院做好其它各项管理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