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艺术学院音乐系教师党支部讨论决定,学院党总支预审合格后同意,拟发展方聪颖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为了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现在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时间从2013年5月14日到5月20日,广大师生如对上述预发展对象有任何异议,可以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请署真名)等方式书与艺术学院党总支联系,也可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也可到主楼716房间党委组织员办公室反应情况)。
联系电话:0459-5510021 E-mail:dqsy5510021@126.com
0459-5510092
附:预发展对象情况介绍表(见附件7)
中共大庆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3年5月14日